院校生物安全委员会
学院生物安全委员会(IBC)负责监督上海外国语大学的生物安全. 的 委员会确保安全、负责地使用研究设施,并遵守 中规定的生物制剂处理要求 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(NIH)指南 以及适用的大学政策. IBC的总体目标是确保 这些活动符合强调良好生物安全规范的标准 保护人员、公众和环境.
生物使用授权
所有在研究中使用任何生物制剂的上海州立大学教职员工和讲师 或教学活动必须提交生物使用授权(BUA)请求。 当研究活动涉及下列任何一项时:
- 生物安全一级以上生物制剂(BSL-1)
- 重组或合成的核酸分子
- 来自人类和非人类灵长类动物的非固定材料
- 植物和动物的收集或外来或有毒植物的种植
- LD50小于每公斤体重100微克的生物毒素 在脊椎动物;
- 选择药剂和毒素 但须符合42 CFR第73部、9 CFR第121部或7 CFR第331部的规定;
- 的代理人 两用研究关注
违例或意外
违反NIH指南,任何问题,与研究相关的事故或疾病 必须立即向院校生物安全委员会(biosafety@ewepub.com)进行检讨. 在NIH指南中指定的事件必须报告给NIH 科学政策办公室.